5月23日晚,一篇名为《关于举报神州专车一事的再次声明:绝不接受威胁恐吓!》的文章在网上流传,该文作者正是5月17日实名举报神州优车的吴学益律师。
吴学益在声明中称,实名举报神州优车后,自己接到了骚扰电话甚至人身威胁电话,网上也迅速出现了数十篇未署名的诋毁自己的文章,自己对此忍无可忍,已保全证据,保留随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封声明,将神州优车推向了更深的舆论漩涡。
举报信风波
5月17日,吴学益在网上公开发布《关于神州优车新三板挂牌申请文件严重违规的举报信》,针对神州优车旗下出行平台神州专车的商业模式、市场份额和盈利预测等提出多项质疑。
当晚,神州优车官方回应称,“《举报信》中大量信息严重失实,存在断章取义、曲解相关法律法规、刻意误导公众的情形,明显是对神州优车新三板挂牌的恶意造谣中伤,企图干扰神州优车新三板的正常审核”。并称对于造谣等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5月18日上午,吴学益正式把材料快递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并删除了举报信。与此同时还发表了一份说明,称举报信的依据是神州优车挂牌申请文件并结合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分析得出,呼吁理性讨论。此外说明还表示不接受采访,不再公开回应。
吴学益执业所在的北京君本律师事务所称举报信系吴某个人行为,与律所无关。
5月19日神州优车已经向公司运营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报案,神州优车称吴学益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目前案件已经获得受理。
5月23日晚,吴学益再发名为《关于举报神州专车一事的再次声明:绝不接受威胁恐吓!》的文章,声明称《举报信》中涉及的所有事实均来自神州专车公开披露的挂牌申请文件,以及大量媒体的公开报道,完全不存在所谓的捏造事实,所有结论都是依据现有法律分析得出。
此外,吴学益希望神州专车可以明确指出认为《举报信》中捏造事实、造谣中伤的部分,有不同见解可以拿出专业态度讨论,既然要上市,就应该经得起合理合法的质疑,不能一听到不同的声音就只有蛮横无理的打压和内容空洞的声明,更不能通过赤裸裸的威胁恐吓让别人不敢质疑,不敢说话。
而对于吴学益23日晚发出的再度声明,神州优车方面暂未未给予回复。
对不同声音需包容
虽然神州优车方面并未对此进一步回复,但据5月24日《法制日报》报道,5月19日天津滨海新区保税分局经侦大队回复该公司已“受理”。
不过《法制日报》采访的知名刑辩律师许兰亭称,公安机关的受案,就是接受了报案,意即受理,不同于立案。立案有标准,一是要有犯罪事实发生,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许兰亭律师认为,如果《举报信》里的内容有证据支持,即使有些内容不实,也不构成这一罪名。如果完全失实,那就有可能触犯刑律。
在举报信中,吴学益提出的观点如下:1.神州专车不是共享经济;2.市场份额、盈利预测造假;3.商业模式违法,不具备出租运营资质;4.不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涉嫌违反外商投资相关法律规定;5.用工模式违反劳动法规;6.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而未披露。
而众所周知,专车新规目前还未出台,关于网络租约车是否为共享经济、商业模式是否违法等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此外包括神州专车在内的网络租约车公司,其用工模式均为劳务派遣的方式;并且多家网络租约车公司在多地都接受过行政处罚。
在所有专车的合法性都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下,这些问题本来就存在一定的争议,吴学益就此提出自己的观点,非凭空捏造,其做法也无可厚非。
按照规定,一家筹备上市的企业需公开披露挂牌申请文件,这一规定的目的就是接受公众的监督,提高透明度,企业也自当有接受批评和质疑的气度。
不仅如此,吴学益在举报信中提出的个人观点,并非凭空虚构,而是基于其对公开资料和报道的了解提出的看法。神州优车面对公众的质疑,最好的做法是抓住这次机会,针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要知真理越辩越明,更何况这也是一次很好的解释自己,证明自己的机会。
其实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前遭遇质疑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只要企业处理得当,就不会影响上市的步伐。神州优车对于举报信的举动却并未显示出一家企业的包容性,也错失了一次让投资者更加了解自己的机会。
一味“强硬”真的能行吗?
处在上市的关键时期,面对律师举报和质疑,神州优车的回应可以用“强硬”来形容。其实,这已经不是神州优车第一次强硬回应市场上的质疑声了。
早在今年3月份,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完成对神州专车运营主体公司神州优车近30亿元的投资,约占其10%股份。
4月11日,有多家自媒体发表文章,称阿里已放弃投资神州专车,并各自对其中原因进行了分析。
4月12日,神州优车董事长、CEO陆正耀对此事首次作出回应:阿里确实曾投资神州专车,不过已于4月1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云峰投资和云岭投资。
但接下来神州优车发布的一份严正声明却让所有人吃了一惊。
声明称,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多篇蓄意歪曲事实、捏造谣言、攻击诽谤的文章及报道,神州专车表示坚决反对各类“公关黑稿”及其幕后推手,并将依法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净化企业舆论环境。
此外,声明还点名王冠雄、方堃、蓝媒汇(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向日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方,称被点名相关作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刑法第246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以及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声明称神州已于4月1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获受理立案,同时将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而面对这份《严正声明》,4月13日,被点名的相关作者纷纷予以回应,否认神州优车的相关指控。
王冠雄、方堃还在声明中表示,神州优车在声明中的指责也是一种诽谤、对其名誉造成侵害和损失。
对于神州优车的做法,《法治周末》曾采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传媒业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军,对方表示,神州优车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的手段无可厚非;但若是想以侮辱罪、诽谤罪这两个罪名,通过向公安部门报案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曾在接受《法治周末》采访时表示,神州优车作为一家面向大众的社会服务型公司,受到公众的关注是正常现象,因而应当保障社会的知情权,容忍社会上的一些文章和报道。
一家企业的发展和成长,肯定会被市场多次批评和质疑,但一味地强硬,真的可以吗?下一步,神州优车或许需要想想这个问题。